与台湾一水之隔的福建省,是对台经贸先行区,闽台金融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ECFA的签署为闽台金融机构互设、深化资本市场合作、共建两岸区域金融中心和综合实验区提供了更广阔的机遇和平台。然而,后ECFA时代,闽台金融合作面将临机遇与挑战。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闽台两地,具有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的“五缘”优势,使福建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吸引台商前来投资和台胞往来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与此同时,福建省还较早地充当两岸金融合作的“实验田”,为进一步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效应。
ECFA的签署和实施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提供了重要保障机制,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自国务院确定厦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后,厦门市建立了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结合ECFA提供的新机会,使闽台金融合作取得了突破性发展。2011年1月,在福建外经贸和关检部门组织实施下,ECFA实施首日福建对台进出口率先实现ECFA货物贸易“第一单”。在第13届海交会上,首设ECFA早收清单展示区,展出了农产品、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运输工具等7大类269件早收清单产品。
随着海峡两岸局势日趋缓和,从单一的台胞赴大陆投资开始走向海峡两岸双向投资,作为先试先行区域,福建省企赴台投资一直居大陆各省市领先地位。据不完全统计,至目前,福建省经过商务部核准在台湾地区设立的企业和分支机构共34家,其中企业17家、机构17家,福建企业协议投资额9750.35万美元,居全国前列。此外,由福建社科院与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联合主办的闽台合作研讨会,目前已分别在武夷山和台湾宜兰县召开会议,确立了闽台合作商谈模式和合作机制,就闽台石化、汽车、精密机械、LED、电子、太阳光伏6大产业合作以及ECFA后续协议中闽台合作先行先试政策等方面达成共识,双方联合成立了相应的项目工作小组,努力推动闽台经贸、产业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ECFA的签署对福建来说,有优势也有劣势,但优势远远大于劣势。为此,福建省要紧紧把握机遇,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推动闽台产业深度对接。从先行试点看,福建具有优先承接台湾金融等服务业转移的良好基础。自从去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之后,福建在推动两岸金融服务业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建立了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启动福州保税区对台离岸金融试点、闽台开展“两岸三地”银行间业务合作等等,为闽台金融对接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陈明义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将ECFA后续协议列入福建先行先试内容。提案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及批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闽台经贸合作同时还有先行先试的角色定位和现实条件。提案认为,在两岸ECFA下,更有优势率先实现互利共赢。
此间专家认为,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主体的福建省,不仅拥有闽台合作的“五缘”优势,而且还享有中央赋予两岸人民合作交流先行区和对台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闽台金融合作将在后ECFA时代的机遇面前,更有利于从容应对新的挑战。(远帆 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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