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国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法”等5项涉军法案,连同11月23日通过的“国防部组织法修正案”,攸关台军军事转型的“国防六法”正式完成“立法”,其中组织机构再次大幅调整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台军多次进行组织机构调整
国民党逃台后,台军为适应世界军事革新和军事战略调整的需要,曾数度进行组织机构大调整,将军队结构由大陆时期庞大的军事体系,以及逃台初期反攻大陆的组织形态,逐渐向适应台湾本土防卫战争的组织形态转变。仅1990年以来,台军就先后进行过“十年兵力整建案”、“精实案”、“精进案”,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精粹案”等组织机构调整。本着“精简高层,充实基层;减少人力,增强火力”原则,以精简总部机关、军事院校员额,充实基层一线部队为主,力求打造一支“小而精、小而巧、小而强”,更加适应台海防卫战争需要的现代化军队。其中尤以20世纪90年代中期推动的“精实案”影响最大。
“精实案”从1997年7月推动,至2001年6月底完成。目标是将台军总兵力由1995年的45万人,精简至40万人。其中将官精简25%,由1995年的700多人,降为400人;校官精简20%,尉官精简11%,士官精简10%,使官士兵比例为1:3:2,将官与官、士、兵比例为1:1000。“国防部”本部、参谋本部及各总(司令)部的一些单位或者精简,或者合并。如参谋本部总长办公室、总务局、史编局并编为军务局,裁撤2位中将编制。海军军区与舰队合并,海军陆战队由2 个师改编为3个陆战旅,总员额减少7000多人。海巡部及所属单位1万多人划归海岸巡防总署,隶属于“行政院”,平时从事执行反走私、反偷渡工作,战时重新纳入军方编制。空军总部本部由14个一级单位精简为10个,部外单位由21个一级单位精简为14个,本部精简员额35.7%, 部队精简13.2%,总员额减少8000多人。陆军总部由16个一级单位、92个二级单位,精简为12个一级单位、57个二级单位,陆军特战司令部改制为“航空特战司令部”,下辖3个空骑旅和1 个特战旅。陆军总员额减少5万人。政战系统员额减少50%,将官编制由100余名减少至40名左右。军事院校实施合并,将31所军事院校合并为24所和3个训练中心,另成立“国防大学”,将一些军事院校纳入其中。
精实案除上述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外,变革最大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后勤系统实行联合后勤体制。合并联勤总部和各军种后勤司令部,使后勤体系由指挥幕僚和勤务保障两大系统,向“一体化”、“地区制”方向发展,成立地区联合支援指挥部,形成总部——地区支援指挥部——部队三级指挥保障体系。各军种仅负责“专用”后勤部分,如陆军负责坦克、直升机、陆用导弹等“专用”装备的后勤保障任务;联勤总部负责武器装备研发、生产及通用后勤支援任务,以整合资源及设施,缩短支援距离,提升支援能量。二是陆军基本战略单位由“师”改为小型、机动和多功能的“联合兵种旅”(简称联兵旅)。联兵旅分为打击旅和守备旅两种,前者包括摩托化步兵旅、装甲步兵旅、空中骑兵旅、特种作战旅和装甲旅;守备旅包括基地训练旅和守备步兵旅两种。陆军共编成了40个联兵旅,其中打击旅16个,守备旅24个。联兵旅改变了台军实行了几十年的编制形态,被称为1949年以来台军“变动最大、难度最高且最为复杂的一次建军整编方案”。
台军组织机构再调整主要内容
台“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的“国防六法”,包括“国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法”、“国防部政治作战局组织法”、“国防部军备局组织法”、“国防部军医局组织法”、“国防部主计局组织法”,以及“国防部组织法修正案”。这六项涉军法规,早在几年前就由军方提交“立法院”审查,但因各方意见不一,一直搁置未决。此次终能三读通过立法,既是台军法规化的重要进展,也为台军推动军事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更由于涉及台军组织机构的再次大幅调整而受到外界关注。国民党籍“立委”林郁方接受媒体访问时即表示,这是台军方有史以来最大的组织调整。 根据“国防六法”,台军组织机构再次大幅调整。主要包括:“国防部”本部由原六司六室调整为四司七室,包括战略规划司、资源规划司、法律事务司、整合评估司、总督察长室、全民防卫动员室、国防采购室、政务办公室、人事室、政风室和主计室。参谋总部本部由原七室调整为六室,包括人事参谋次长室、情报参谋次长室、作战及计划参谋次长室、后勤参谋次长室、通信电子资讯参谋次长室和训练参谋次长室。同时,现行陆军、海军、空军、联勤、后备和宪兵5个司令部,仅保留陆、海、空军3 个司令部,后备及宪兵司令部均降级为指挥部,指挥官维持中将军衔,仍隶属“国防部”。原由后备司令部主管的新训旅移交陆军。宪兵部分警卫部队回归三军,并进一步精简行政支援单位及人力。“国防六法”实施后,未来台军将官人数将缩减101人,从目前300多人降为200多人;军队总兵力则由27万人降至21.5万人。
此次“立法院”通过的“国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法”,除明确赋予其人事管理、情报搜集、军事训练、资源分配及准则发展等权限任务外,第四条明文规定,“参谋本部设参谋总长1 人,上将;副参谋总长执行官1 人,上将,副参谋总长2 人,均为中将”。换言之, “国防六法”实施后,未来台军参谋总长将由原先的四星一级上将降编为三星二级上将,若台湾面临战争威胁或有“重大功绩”者,才有可能晋升为一级上将。所以,现任参谋总长林镇夷将成为台军和平时期的最后一位四星一级上将。另外,“国防部组织法修正案”规定,“国防部政治作战总局”更名为“国防部政治作战局”,去掉“总”字。其组织法也规定,未来“国防部”公务机密维护,将由新成立的“国防部政风室”负责,所属机关和部队的公务机密,仍由政治作战局负责。政治作战局“置局长1 人,职务列简任13职等或中将,副局长 1至2人,职务列简任第12职等或少将”,政治作战局长军衔由原先的上将降为中将,政治作战局的地位和职能再次遭到削弱。军备局、军医局和主计局的局长,也是军文职并用,职务列简任第13职等或中将,副局长简任12职等或少将。
台军组织机构再调整目的
台“国防六法”获“立法院”三读通过,并对其三军组织机构再次进行大幅调整,主要目的有三:
一是适应世界军事革新的需要。近年世界各国军队都在进行军事革新,减少数量,增强质量,建构更加适应未来战争需要的组织形态和兵力结构,成为大趋势。台军近年多次进行组织机构调整,正是为了适应这种军事革新的潮流趋势,力求打造一支量少质精战力强的现代兵力;此次再度进行组织机构大调整,也与此密切相关。
二是适应推动募兵制的需要。募兵制是马英九在2008年竞选台湾地区领导人的主要政见之一,台军目前正在全力推动,但面临不少困难,特别是面临财力不足问题。受世界金融冲击,台湾经济复苏缓慢,当局财政赤字严重。据台“立法院”预算中心估算,台当局和各县市潜藏负债合计将近15万亿元新台币,民众人均负债90万元新台币,在不增加举债前提下,这些负债恐怕60年也还不完。而实施募兵制提高官兵薪水福利、改建营舍等均需要巨额财力支持,在募兵制政见必须兑现而当局财政有限的情况下,调整组织机构、精简兵力包括将官员额以减少军事支出,也是台军出于推动募兵制的无奈之举。
三是适应台海和平新情势的需要。国民党重新执政后,两岸在承认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开放直接三通,签订ECFA协议,开放大陆民众赴台观光旅游,两岸关系出现了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新局面,进入了和平发展新时期;昔日被认为是东亚“火药库”,最可能引发战争的台海地区,正展现出前所未有和平发展共创双赢的新情势。在台海局势和缓的大背景下,台湾当局继续保持庞大军队的做法显然已不必要,也屡遭各界批评。台军此次大幅调整组织机构,与台海局势的这种重大变化也不无关系。(郁鸿 文【军情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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