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耀着“民间性、草根性、广泛性”诉求的海峡论坛从2009年创办至今,已经走过5年的光辉里程。从首届海峡论坛到2012年举办的第4届海峡论坛,大陆每一届都有一些惠台政策出台,惠及台湾全岛的民众,让台湾同胞感受到大陆给予的关爱和温馨。
首届论坛惠台政策极大鼓舞台胞
在2009年6月18日举行的首海峡论坛大会上,国台办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经济困难、促进两岸经济合作发布了八个方面惠台政策;商务部、国台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发布九项措施促进两岸海上直航的举措;国家旅游局提出了有序扩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规模,推动两岸旅游大发展的政策意见;农业部批准设立仙游和清流等4家台湾农民创业园;公安部出台了福州市外省暂住人员赴台旅游和海峡论坛期间参会人员赴台考察的两项措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共20条措施。这一系列两岸政策的发布,对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步伐,对于巩固和发展海峡论坛的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台办的八项优惠措施包括“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扩大对台产品采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并参与大陆扩大内需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推动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进一步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及“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等。这些优惠措施,让台湾同胞可享受到大陆改革开放的成果。
与此同时,商务部、国台办发布10条《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发布九项措施促进两岸海上直航及为积极推动大陆居民循“小三通”黄金旅游通道赴台旅游,进一步提升两岸旅游交流合作水平,促进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促进海峡两岸旅游大发展。
为加强闽台两地旅游业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旅游品质,共同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闽台双方协商,签订了《闽台旅游品质保障合作协议》。此外,为进一步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建设,国家质检总局于5月18日下午推出《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包括政策措施20条,内容涵盖加强对台交流与合作,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扶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优化对外开放环境,深化和完善共同推进海西建设的合作机制等方面内容。
《意见》明确了福建省作为全国惠台检验检疫示范区,要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胆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依托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风险分析等因素,降低产品抽检比例和监管频率,加快通关速度,帮扶企业扩大出口;进一步简化和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在两岸人员往来卫生检疫、携带物及交通工具检疫、动植物和动植物产品检疫等给予更优惠便捷的措施,为生产企业设备(涉及旧设备)搬迁提供绿色通道,促进“大三通”的发展;同时加强闽台检验检疫机构的交流合作,建立协作监管机制,强化源头管理,简化进口水果、水产品等监管措施,加快口岸农产品、水产品通关速度,促进福建特色食品农产品扩大生产出口。
二、三届海峡论坛惠台政策让台胞感受和暖春风
在第二、三届海峡论坛期间,大陆又有进一步的惠台政策出台,让台湾同胞进一个步感受大陆惠及台胞政策春风的和暖。
第二届海峡论坛期间,国台办宣布继续在鼓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简化审批程序、帮助融资贷款等方面改进服务,在扩大对台农产品采购和赴台旅游、扩大就业、考证办证、技能鉴定、方便就医、支持置产、便捷往来等方面创造条件,在扩大招生规模、招录台生就业、建立台生奖学制度等方面予以便利,努力使在闽台商更有信心创业,使在闽台胞更加快乐生活。与此同时,民用航空也公布了“闽台直航,先行先试”、“发展货运,增加航点”、“加快机场建设”、“支持和鼓励台湾企业家在大陆设立独资或合资控股飞机维修企业”、“增加航班、航点”、“扩大交流,深化合作”、“两岸携手培养人才”及“降低票价惠及两岸民众”等9条进一步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两岸航空运输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给台湾同胞带来实惠。
在第三届海峡论坛大会上,国台办发布了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包括公安部对台胞办证减半收费政策,农业部、国台办新增了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政策,国家民航局增加两岸客运航班举措等等;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福建居民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旅游政策;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在论坛大会上表示将对福建先行先试给予积极支持;国家新闻出版署宣布了总署支持福建新闻出版业5条惠台政策。
与此同时,时任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第三届海峡论坛上,宣布了“积极实施方便两岸人员交往的措施”、“出台扩大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办法”、“认真办好为两岸民众谋福利的实事”、“抓紧解决两岸基层民众关心的问题”等大陆各有关部门惠及两岸民众的新举措,涉及旅游、航空、入出境、海西和平潭规划、采购、农民创业园、交流基地、台湾民众在大陆就业、两岸各类协议、食品安全等方面,让台胞真正看到两岸和谐发展的希望。
此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对台湾服务提供者在福建省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福建省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排校制作服务公司,从事图书的校对、设计、排版等印前工作”、“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福建省以独资、合资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的发行服务”、“允许台商在福建省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对台湾版权作品,福建省认可台湾相关机构出具的版权归属证明。” 等,决定在福建先行先试的五条出版方面的惠台政策,以进一步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交往。
第四届海峡论坛惠台新政策受到台各界普遍赞誉
在2012年举行的第四届海峡论坛大会上,时任国台办主任王毅和有关部门领导宣布了涉及台胞在大陆就业、便利台胞来往大陆、开放进口台湾大米、促进两岸教育和科技合作等八个方面13条对台惠民政策。时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代表福建省宣布了方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加强闽台文教交流以及厦金海底光缆项目动工等6条对台惠民新举措。厦门、漳州等市也出台了多项鼓励台商创业和支持台企发展的措施,这些对台惠民政策措施受到了台湾各阶层人士的普遍赞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进一步放宽在大陆毕业的台湾学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相关政策。国家旅游局提出进一步扩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措施,当年争取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规模达到180万人次。公安部决定进一步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和在大陆居留、生活提供便利、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符合要求的台湾大米可以输往大陆,同时启动台湾方面提出的其他食品、农产品输往大陆的相关准入程序。为继续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大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未来3到4年内对台资企业再提供600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
与此同时,教育部决定: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在大陆高校工作的台胞,凡已办理居住证明的,可申请认定大陆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条件和程序与大陆申请人相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福建省将于今年共同设立和启动“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该基金计划每年投入3千万元人民币。凡是有台湾科研人员参与,与海峡两岸科技进步、社会福祉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均可申请;国台办为支持两岸民间交流,将在原有11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的基础上,再增设6个基地,以为两岸民众创造更多回顾历史、品味文化和畅叙亲情的机会。这些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的颁布,为两岸经贸交流注入新的活力。
第五届海峡论坛惠台措施给台胞带来更大实惠
第五届海峡论坛大会上,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密集发布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将给台胞带来更大实惠。
公安部决定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等31个城市实施符合条件的大陆居民异地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厦门市暂住居民赴金门旅游天数由1日延长至2日。国家旅游局决定开放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泉州共13个城市作为第3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其中,泉州为8月28日起开放。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决定,在山东曲阜孔庙、泰安泰山、湖北武汉辛亥革命遗迹遗址、湖北随州炎帝故里、浙江富阳市黄公望隐居地、湖南炎陵县炎帝陵、江西鹰潭龙虎山、福建福州三坊七巷、三明宁化石壁、广东广州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等11个地方新设海峡两岸交流基地,至此,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已有28家。文化部、国务院台办决定,河南文化联谊会、江苏省文化联谊会、上海文化联谊会、厦门市中华文化联谊会、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浙江省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话剧院、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山东高唐李奇茂美术馆等,设立为首批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的,此举旨在创立两岸文化交流可长可久的新平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同意福建省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以加快版权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实现资源共享和版权使用价值最大化,推进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并同意福建设立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以高效整合两岸数字出版产业资源,推动两岸数字出版产业的对接,形成连接两岸的海峡区域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带;拓宽福州软件园、厦门软件园等的产业发展空间,促进闽台数字出版业交流合作和加快发展。交通运输部决定,把福建至金、马、澎地区海上运输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实施,同意并推动福建成为两岸交通运输主要协商地之一。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同意平潭增开对台客货滚装运输航线。支持平潭港区申报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和上升为船籍港,推动开展船舶保税登记试点。
与此同时,支持在厦门试点开展国际船舶保税登记等现代航运服务业的政策创新,加强两岸船员培训考试机制和条件建设。经两岸协商同意开通厦金水域的刘五店航道,进一步提高厦门港服务两岸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厦门港试点开展两岸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相关运输信息和口岸信息与交通电子口岸联接,逐步实现两岸港航和物流信息交换和共享。
此外,还有诸如增加辽宁、安徽、山东等11个省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及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其他多项惠台政策,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遥远/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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