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社会,截至目前,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了2亿人,占总人口的14.9%。在我国老龄化趋势日益加深的情况下,社会需求旺盛,养老服务市场展现广阔前景。
一直以来,家庭养老是我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的家庭结构开始步入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随之弱化。为此,2005年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中的优惠政策,保证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要求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为民间资本拓宽道路,再次明确给予民间资本以“国民待遇”,要求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福建省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个省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476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61%,目前仍有持续增长趋势。面对严峻的养老形势,位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福建省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以让老年人在家度过幸福晚年。
由于福建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起步较晚,相对于数量日益增大的老年群体以及快速推进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滞后。为此,福建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从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社会养老信息化、医疗服务、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金融扶持等多个方面支持和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将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并纳入政府数据库管理,探索与120、119、110等公共平台对接建立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并逐步建立老年人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全省信息共享,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和老年人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在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业方面,候鸟式养老、异地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将是今后的探索发展方向,福建省将积极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养老产业,同时进一步探索闽台侨养老服务合作机制。
与福建一水之隔的台湾宝岛较早进入老年社会,老龄化速度居于全球之冠。新世纪以来,台湾商业机构陆续介入养老服务业,分享到巨额利润的同时,促进养老服务业进入产业发展阶段。目前,台湾养老产业已涵盖衣、食、住、行、乐、医、健等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方面需求,涉及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金融与保险业、休闲文化养生业、老年教育等领域,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养老产业链。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发展前景广阔。2014年7月9日,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率领的福建交流考察团将走亲访友、交流合作之旅延伸到了台北市,先后考察了台湾养老事业发展和闽台文化交流的相关情况,看到了台湾养老事业发展在政策配套、环境营造、服务水平、行业规范等方面创造了许多做法,他认为这些好经验值得学习。为此,他希望闽台之间在养老事业发展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办好养老事业,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远帆/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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