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福州市妇女联合会、福州市台湾同胞联合会、罗源县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联合举办海峡两岸各界妇女共植“海峡巾帼林”活动,150余名海峡两岸女同胞在罗源县白塔乡南洋村共同种下一片“海峡巾帼林”。
13-17日,由福建省总工会主办的2018年闽台劳模研讨营在武夷山举行,我省劳动模范与来自台湾的模范劳工共同分享劳动故事,探讨劳动精神,共叙两岸职工情谊,共话新时代新风貌新作为。这是福建省总工会首次邀请台湾模范劳工来闽交流访问。
14日,两岸设计教育及产学研协作论坛暨台东大学与闽南师范大学美术设计专业学生作品交流展在闽南师范大学举办。本次交流展开启了两校各领域交流的序曲,共展出两岸学生作品60余件,作品涵盖水墨画、油画、装饰画、设计、陶瓷艺术、动画等多个专业。
15日,福建省台办在福州举行政策说明会,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福建省“台商台胞服务年”的具体内容包括21条措施。其中,涉及提供政策集成服务的措施有8条,包括加大惠台政策的宣传力度;每年举办专题涉台政策辅导培训班,帮助台商台胞熟悉了解政策内容及申请流程,推动政策落地;梳理在闽高校台生实习就业补助政策申报流程,向在校就读台生多渠道发布,组织台协会及其他社会企事业用人单位到高校举办台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等等。涉及为台企转型升级服务的措施共7条,包括针对台商台企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融资难、用工难、投诉难等问题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扶服务;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块建设,支持福建省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引导台商台企与两岸智力机构开展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中小型企业或科技小巨人等。涉及开展项目跟进服务的措施有4条,包括继续跟踪推动福建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台资项目;跟进国台办设立专业性产业合作园区规划,鼓励各地挖掘本地特色产业集聚明显、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产业园区等。关于落实居民同等待遇的措施有2条,一是率先推动实施台商台胞实现基本“同等待遇”,落实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鼓励台湾人士加入适合的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将台湾同胞纳入适合参加的各类社会荣誉评选范围;二是在福建省各地设立台商台胞服务窗口,台商台企比较集中、条件比较成熟的市区要开通台胞服务热线,开设台商台胞单一服务窗口,启动开展“台商台胞服务工作示范点”建设。
17日,两岸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座谈会在“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示范点”——福建福鼎市太姥山镇绿野山庄举办,台湾阿里山鄒族参访团少数民族代表和福鼎市少数民族代表就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乡村发展进行交流研讨。
23日,以“榕台同源 两岸一家”为主题的榕台民间交流经验分享会在福州市举行。来自福州鼓楼区、台江区等8个县市区的台办主任及16家民间机构的代表共同参访了福州市传统文化促进会、福州晋安闽台王审知研究会等榕台民间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并召开交流座谈会,分享开展榕台民间交流活动的经验与体会。
24日,金门县长陈福海率领金门42座宫庙信众以及金门县政府县议会有关人员、各界代表2300多人,来到南安诗山镇凤山寺进香谒祖,并与当地民众一起举行隆重的祭祀典礼、文化踩街等活动,共同拜谒广泽尊王。这是近年来金门县组织的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两岸信俗文化交流活动。
3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三项扶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措施,一是对用人单位新聘用高新台湾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12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助,目前已遴选确认25人;二是对用人单位接收取得相应学历的台湾学生及福建省认可的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就业,给予用人单位3万元补助,目前已遴选确认46人,补助138万元;三是对台湾人才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目前已遴选扶持8个项目,补助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