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福州厦门代表机构(试点)颁证仪式。(图片来源:法制网)
5月司法部宣布,在福建省福州、厦门市设立代表处的台湾律师事务所可扩大到福建全省。代表机构成立满3年的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福建省可与大陆律师事务所联营,并允许福建省的律师事务所聘用台湾执业律师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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