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平潭率先试点向台商台胞颁发金融信用证书

2019-12-25 09:31 福建省台港澳办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为16名在岚台商台胞颁发金融信用证书。(图片来源:福建日报)

  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福建省率先为台商台胞开展金融授信试点,进一步与台胞分享发展机遇。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为16名在岚台商台胞颁发金融信用证书。据介绍,台商台胞只需满足在平潭生活一年以上,且通过征信查询后拥有良好信用记录,就能获得金融信用证书。该证书将实行动态管理,持证台商台胞可在平潭农商银行办理贷款、担保、授信等多项业务,并在平潭的金融服务上享受“绿色通道”,在开立账户、结算、信贷利率等方面享有优惠。

[责任编辑:黄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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