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基本情况

2019-01-31 11:08

  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化两岸经济合作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扩大开放的重要抓手,对增创新优势、引领新常态、建设新福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2014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福建与广东、天津一起列入第二批自由贸易园区试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法律调整授权决议。2015年3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4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4月21日福建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

  一、实施范围

  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8.04平方公里,其中平潭片区43平方公里、厦门片区43.78平方公里、福州片区31.26平方公里。三个片区将按照统筹推进、有所侧重的原则,确定各自试验重点,突出优势、分头设计、成果共享、相互促进。

  二、目标定位

  围绕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改革先行优势,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把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前沿优势,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争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金融创新功能突出、服务体系健全、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

  三、最大特色

  福建自贸试验区最大特色是立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在平潭探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运行模式。总体方案在闽台产业合作、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开放、推动对台货物贸易自由、往来更加便利及金融合作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先行先试措施。一是探索闽台产业合作新模式。探索闽台合作研发创新,合作打造品牌,合作参与制定标准,推动台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农业等产业在自贸试验区内集聚发展,拓展闽台产业价值链多环节合作。二是扩大对台服务贸易开放。进一步扩大在通信、运输、旅游、医疗等领域的对台开放,降低台商投资门槛,放宽台资股比限制,扩大台企业务承揽范围等。三是推动对台货物贸易自由。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建立闽台通关合作机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重点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两岸电子商务,资质申请可参照大陆企业同等条件,对跨境电商入境快件采取便利措施。对进口原产于台湾的普通商品简化手续,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四是促进两岸往来更加便利。实施更加便利的台湾居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入出境政策,推动实施两岸机动车辆互通和驾驶证互认,探索台湾专业人才在自贸试验区内任职等。五是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两岸金融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合作,降低台资金融机构准入和业务门槛,提高参股大陆金融机构持股比例,进一步扩大台资金融机构营业范围。六是培育平潭开放开发新优势。赋予平潭制定相应从业规范和标准的权限,探索两岸同等学历、任职资历、技能等级对接互认。对台商独资或控股开发的建设项目,借鉴台湾的规划及工程管理体制。对平潭片区与台湾之间进出口商品原则上不实施检验,对台湾居民实施更加便利的入出境制度。上述创新举措,将大大便利台商来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人员往来和创业。

  四、主要工作

  1.管理体制初步建立。成立了以省委书记尤权为组长、省政府省长苏树林为第一副组长的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设置了投资、贸易、金融、法治保障和市场监管等5个专题小组,三个片区分别设立管委会,采取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2.重点试验任务基本确定。根据总体方案已梳理出186项重点试验任务,确定了2015年启动实施的重点试验项目212项,分为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个方面推进落实。五个专题组制定了各自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三个片区都成立了管委会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挂牌后即实施的标志性改革事项。

  3.体制机制创新初见成效。各片区结合各自功能定位和特色,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已先后发布了73项改革创新举措,其中29项为全国首创。包括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证三码”外资企业登记新模式,厦门关检“一站式”查验平台,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率先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率先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对原产于台湾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实施“快审快核”的标签审核模式,对台湾进口水果实施“边抽样检验、边上架销售”的检验检疫模式,打造两岸移动互联网联盟,创新两岸冷链物流市场合作机制等创新举措。

  4.开通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网站。福建自贸试验区网站采用“1+3”方式建设,省商务厅负责建设福建自贸试验区门户网站,三个片区分别建设片区网。三个片区网同时开通“一口受理”平台,并与门户网“一口受理”平台无缝对接。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网站已正式对外运行,设置了“走进自贸区”、“新闻资讯”、“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策解读”等模块。自贸试验区微信、微博也已开通。

  5.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稳步推进。省委组织部于3月初赴新加坡、澳大利亚开展自贸试验区人才引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出台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行动计划(2015-2017年)》和《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园区人才工作的14条措施》。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了4期自贸试验区建设专题培训班。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省内高校成立了自贸试验区研究院。3月29日,首届中国(福建)自贸实验区高端论坛在福州举行。

  6.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3月3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规则、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监管信息管理办法等60多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已陆续出台。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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