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海关政策

2019-01-31 11:08

  1.一线进境货物“先进区、后报关”(对所有外资开放)。指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境外入区环节,允许经海关注册登记的区内企业凭进境货物舱单等信息先向海关简要申报,并办理口岸提货和货物进区手续,再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办理进境货物正式申报手续,海关依托相关信息化系统,通过风险分析进行有效监管的一种作业模式。

  2. 区内货物流转自行运输(对所有外资开放)。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以使用非海关监管车辆,在不同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之间自行运输货物的作业模式。无需使用海关监管车辆、无需施加关封。大幅节约企业物流成本和通关时间。海关正在开发信息化系统,拟于2015年10月底实施。

  3.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对所有外资开放)。指将现有特殊监管区域备案清单格式中的申报项数进行简化统一。简化现行备案清单申报内容,实现规范简捷申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区域内企业进出境(区)通关效率。

  4.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对所有外资开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区域内其他企业之间分批次进出的货物,可以先凭卡口核放单办理货物实际进出区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报关手续,海关依托信息化系统进行监管的一种通关模式。突破了“一票一报”的传统通关模式,扩大企业申报自主权,大幅减少申报次数,加快物流速度,有效降低通关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5.保税展示交易(对所有外资开放)。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特殊监管区内、外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的经营活动。突破了保税展示交易必须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理围网内进行的要求,有利于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部署营销网络,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终端售价,加快物流运转速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已于2015年4月实施,区域外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我关正在开发信息化系统,拟于2015年10月底实施。

  6.智能化卡口验放(对所有外资开放)。升级改造卡口设施,实现车辆过卡自动比对、自动识别、自动验放等智能化管理。监管模式创新,缩短车辆过卡时间,提升通关效率,打造区区联动、区港联动平台基础。已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海关正在开发信息化系统,拟于2015年10月底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实施。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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