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库存:关键在于精准施策
——《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解读之二
东南网8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贤伟)来自省住建厅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省商品房现实库存(即已取得预售许可暂未售出的面积)6567.2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845.1万平方米,按全省近三年商品房月平均销售面积计算,去化周期为19个月,比2015年底减少5个月。
“库存压力仍较大。”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加大去库存力度的关键,在于精准施策。
合理购房消费,加大支持力度
截至7月底,全省商品住房库存3459.2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760.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13个月,比2015年底减少4个月。
“总体上来说,对居民合理的购房需求,要加大支持力度。”上述负责人说。
按有关政策,在贷款利率上,居民购买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可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在契税方面,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刚需购房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各地可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满足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需求。
“在把握整体导向的前提下,各地还应按‘一市(县)一策’原则施行政策。”该负责人认为,因地制宜才能把去库存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赵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