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省战略,取得了积极成效。台湾地区在绿色发展方面起步较早,其在推动绿色发展中重视法律规制、重视过程管控、重视社会参与、重视技术应用、重视尊重自然,在城市建设、污染防治、环保宣传、垃圾处理等方面积累了先进经验。我们认为借鉴台湾经验,对推动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十分有益的。为此建议:
1.加强制度设计和相关立法。对《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进行扩充,细化耕地、流域、海域、森林、湿地、矿产资源、土壤等各领域生态补偿细则,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可持续的补偿体系。建议按照福建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制定更为详细的差异化考核实施细则。
2.加快环保产业发展。探索建立两岸环保产业合作平台,制定两岸环保产业共通标准,提升我省环保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制定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支持发展节能汽车、风能发电、绿色节能建材等环保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建议金融机构加大对环保企业的资金支持。建立环保企业产品目录,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的优先范围。建议由环保部门整合专业资源,成立节能减碳服务集团,分别对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行业,提供节能诊断、效能评估与咨询服务,协助企业提升节能减碳效率。
3.构建完善环境监管和治理的市场体系。建议进一步加快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成立碳排放行业协会。建议由环保部门探索建立环境监测资质行政许可制,明确社会监测机构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及相应的资质要求。加强监测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与环境监测行业相匹配的从业人员信用制度。建议设立由政府投资、社会融资及费用征收组成的水、气、土壤等环保专项整治基金,优先放贷给专业环保公司和实施第三方治理的排污企业,扶持环保企业发展壮大,提高排污企业开展第三方污染整治的积极性。
4.加大科技推广和环保投入。建议建立环保科技应用成果转化中心,将成熟技术转化为实际工业应用,重点扶持一批成长性好的示范型环保企业,组建环保产业联盟,规模化推进环保科技的普及。建议改变当前由政府主导环保投入的现状,推广PPP 环保产业基金,将区域内所有环保项目整体捆绑打包,让环保企业主动参与设计产业链,通过产业链的建设、运营获得相应的利润,吸引社会资本投向中低利润的环保项目,构建政府和企业的双赢局面。
[责任编辑:赵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