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由于闽台具有“五缘”关系的优势,80%以上的台胞祖籍地都在福建,福建可借助这种优势以及产业合作基础,大力承接台湾海洋产业转移,包括游艇业、生物医药产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和深层海水利用等。同时,将根据《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把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建设成为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的两大核心区。厦门可发挥集装箱干线港、保税港区和特区政策优势,加快国际航运枢纽港和国际集装箱中转中心建设;泉州可积极承接台湾产业转移;漳州可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
此外,福建省也是海洋科技大省,可通过不断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创新海洋科技工作机制,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逐步形成依靠海洋科技创新助推海洋新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据悉,“十一五”以来,福建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9.5%,2012年达522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6.5%,居全国第五位。其中,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57%以上。2012年福建全省海洋高新产业实现总产值391亿元,增长57.6%,是福建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增速最快的行业。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水利用、海洋新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正蓬勃发展。
海洋新兴产业是以科技含量大、技术水平高、环境友好为特征,处于海洋产业链高端,引领海洋经济发展方向,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导向性作用的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是推进福建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壮大海洋经济综合实力的重大举措,是在全国海洋经济激烈竞争中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客观需要,是全面落实全国海洋经济试点工作部署、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必然要求。(远帆/文 )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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