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探索两岸渔业合作新模式
2009年6月,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研究部署全面加强两岸海洋与渔业合作交流工作,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的新模式。
学习会上强调,加快海西建设,关键在海,海洋与渔业系统要抢抓机遇,有所作为,要积极推动海峡两岸渔业合作交流向深层次、宽领域拓展。同时会议还提出,要学习借鉴台湾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渔业科技、渔业文化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着力构建“海峡两岸远洋渔业合作筑巢工程”、构建海峡两岸休闲渔业合作“搭桥”工程、构建海峡两岸水产企业投资“牵线”工程等“四大工程”,搭建海峡两岸渔业科技交流平台、搭建海峡两岸渔民创业平台及搭建海峡两岸海难救助两大平台。
按国台办批准给予闽东宁德、闽南晋江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大宗水产品进口关税给予优惠的政策在福州市全面推行,下一步福建省将通过与台湾有关部门协商,力争实现闽(榕)台间相互给予全部水产品零关税准入。
福州市将抓住台湾远洋渔业产业转移的大好时机,积极出台扶持壮大远洋渔业政策,利用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海峡渔业周等活动平台,邀请台湾同业公会,积极推动两岸渔业行业协会互访,增进交流;在金枪鱼、鱿鱼钓方面与台湾远洋渔业开展合作,扩大大陆渔工与台湾远洋渔业的合作空间。吸引鼓励台湾远洋企业在榕注册公司,或与福州市远洋企业合作,组建合资公司,享受福州市远洋企业同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壮大远洋船队产业的规模与实力。同时,积极推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陆渔民、渔业企业赴台投资从事养殖、加工、捕捞等渔业生产或经贸活动,允许大陆企业自主用工(包括使用大陆员工),以优惠政策吸引台湾企业家到福州投资建设生态型海水养殖和水产品加工基地。并依托台湾观赏鱼产业较发达的优势,结合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开发规划,加强封岛栽培,积极发展海上垂钓及相关的休闲渔业。通过定期开展两岸垂钓比赛等活动,增进两岸休闲渔业合作往来;拓展两岸休闲渔业合作合作空间,鼓励台湾同胞到我市创办休闲渔业项目。
此外,还将搭建海峡两岸渔业科技交流、两岸渔民创业、两岸海难救助平台。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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