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红十字组织先行合作行之有效
随着海峡两岸的各项交流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闽台红十字交流先行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多年来,福建省红十字会发挥地域和闽台“五缘”优势,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从单纯互访交往到双向互援互助,红十字“民间外交”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依据两岸红十字组织签定的《金门协议》,近几年福建省红十字会参与见证、遣返作业78批5542人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600多起。
自开辟马尾至马祖和厦门至金门“红十字生命救助绿色通道”以来,通过这条通道及时救助患病台胞300多人次。与此同时,在积极开展闽台灾害人道互援互助方面也行之有效,2009年台湾“8·8”水灾,福建省筹集善款8700多万元对台湾南部地区实施灾后重建项目援助,占大陆援建款70%以上。在2010年闽西北发生特大洪灾时,台湾红十字组织先后捐来善款、送来灾民急需食品,红十字人道合作平台和灾害互援互助机制初步形成。
2011年以来,福建省红十字会连续4届成功举办以彰显红十字人道力量等为主题的“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组织召开“海峡两岸红十字交流合作研讨会”,联合开展两岸红十字海上救生救护协同演练等,都受到海峡两岸的极大关注。
此外,福建省红十字会携手台湾红十字组织建立了“海峡两岸红十字水上安全救生员训练基地”,携手培训海峡两岸红十字水上安全救生员400多名、教练100多名。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也先后组团赴台交流访问37批500多人次,接待台湾红十字组织参访团53批660多人次,举办两岸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和各种联谊活动40多场次,为促进闽台互动合作、“五缘”认同、民间交往发挥了积极作用。[陈国明(首席记者)/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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