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息化局局长卢增荣近期对2013年11月6日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进行了一场详细解读。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福建省率先全国出台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表明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对信息消费的高度重视。
福建省高度重视信息消费发展
2013年初以来,福建省围绕信息消费宣传、信息消费应用示范、信息消费重大项目建设、信息消费园区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促进了信息消费发展。
卢增荣告诉记者,目前福建省已经启动数字家庭体验工程,建设100个固定体验馆、100个流动体验屋及30-50万户示范应用;部省合作推进“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国家系统集成核心能力提升”等国家重大专项建设。与此同时,加紧学生PAD等一批重大信息消费项目建设,开展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工作,以及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两岸信息消费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等系列工作。据统计,至2015年福建省信息消费规模力争超过38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信息消费百亿元企业达10家。
卢增荣局长在解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中指出,福建省此次出台的信息消费政策举措,突出了4个领域提出了推进信息消费发展的12条措施。他说,在突出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福建省加快了宽带提升提速,加大全省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将宽带网络项目建设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有关收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在福州、厦门建成海峡两岸通信业务出入口。同时大力推进光纤到户,对新建和已建小区实施光纤到户,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由用户自由选择不同网络运营服务。
在突出信息消费供给和需求培养方面,福建省实施“信息惠民”工程,鼓励对人流密集、窗口功能突出的重要公共场所实现无线局域网覆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市、县(区)每年安排一定财力投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信息化应用,并推动宽带成果向公益机构和低收入群体普及。同时扩大信息资源公益性应用,积极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向各信息通信运营企业免费开放,推动政务信息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支持建设各类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云网络信息平台。此外,福建省重视推广家庭信息应用,积极创建“国家数字家庭示范应用产业基地”,3年内在全省建设不少于100个数字家庭体验中心(屋)和30万户以上应用示范工程。
在突出信息消费产业支撑能力方面,福建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建设,重点培育福州、厦门、泉州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对本省具有优势特色的产业领域建设垂直细分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特色平台给予补助或奖励。与此同时,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福建信息消费类企业参与省外信息消费类项目招投标中标或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等给予奖励;对组织参加计划内国内外信息消费知名展会和宣传推介等活动所发生的展位费等公共费用给予补助。并鼓励采购省内自主创新产品,对本省信息消费类企业当年采购省内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奖励;促进产业链创新发展,福建省建立信息消费产业链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库,对重点项目给予奖励;对信息消费类重大项目可实施“一案一议”。
此外,在突出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方面,福建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评估清理现有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事项,着重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优化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程序;对部分地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从事网络服务的,积极推动试行“先照后证”,放宽准入。同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信息消费类有关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享受工业企业政策;对本省信息消费产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按现行标准的70%收取;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微信贷、助保贷、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计划要向信息消费类小微企业倾斜,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并加大信息消费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消费统计分析和市场监测工作,开展信息消费示范市(县、区)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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