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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法施行将推动保护两岸同源文化

2014年03月03日 10: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专家:加强保护传承闽台非物质文化遗产

  加强保护传承闽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引起了闽台两地有关专家的高度重视,由福建师大旅游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郑耀星教授率领的课题组一行11人,于2012年9月28日至10月5日赴台湾进行了为期8天的闽台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及旅游利用情况调研,这是课题组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闽台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性旅游利用研究”后,首次组织的赴台实地调研。

  课题组实地调研了台北、桃园、苗栗、台中、南投、彰化、台南、高雄等地,详细考察了台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现状以及旅游开发利用状况,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性利用经验。同时,课题组还参访了台湾暨南大学、高雄餐旅大学,交流了两岸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利用方面的做法,不仅获得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而且为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自2005年中国文化部第一次公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保护濒临失传的民间文化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福建与台湾共有39项民间艺术、55位民间艺人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由于闽台两地不少传承人生活生存状态欠佳,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濒危状态。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至关重要的是对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

  据悉,目前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事已高,一旦他们去世,这些民间文化也濒临失传。这种状况在闽台两地都十分普遍。如,福建唯一的皮影戏传承人陈郑煊如今已近百岁高龄,但他并无传承人;台湾台南传统艺术协会会长、庙宇彩绘大师潘岳雄已经60多岁,也没有传承人;漳浦许多剪纸的老艺人平均年龄都在80岁以上。为此,福建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李豫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闽台同根同源,台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来源于福建,福建省已高度重视恢复文化的生态环境,恢复元宵节等民间习俗,恢复民间方言,以让闽台两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天涯客/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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