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接近年关,福州南后街、中亭街、小桥头一带灯市便开张营业。沿街售灯、购灯、观灯者接踵相拥场面,一直持续到元宵。元宵节当晚,福州家家户户把花灯点亮高高挂在门前,互相观赏。有的地方还举办元宵灯会,有猜灯谜、舞龙灯、踩高跷、游旱船和舞狮等活动。城郊各乡村还举行迎神、游神灯活动,晚上进行“巡洋”(到田野、村庄巡回),抬出菩萨神明,高照,凉伞,十番乐队,大人小孩举灯,烧香、放鞭炮。各家门前摆上贡品,祈求神明菩萨保境安民,来年风调雨顺。明人谢肇涮《五杂俎》中有“天下上元灯烛之盛,无逾闽中者”之句 。书中说:“自十一夜已有燃灯者,至十三则家家灯火,照耀如同白日。”
元宵观灯,是民间习俗,也是官民同乐的日子。据载,宋代福州鼓楼作为挂灯场所,官府强令百姓于正月十五夜每户点灯7盏。于是,三坊七巷诗人陈烈便制作了一盏大灯,并在灯上题诗一首:“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风流太守知不知,犹恨笙歌无妙曲”。太守见此诗,乃令罢灯。
两马同春闹元宵
自古以来,仅隔一水的福州马尾和马祖,同祖同宗,有地缘、血缘、神缘之亲,历史上两地元宵都有举办灯节的习俗。自海峡两岸气氛缓和以来,“两马”的各项交流交往日益热络。从2003年开始,“两马”联合举办“两马同春闹元宵”活动,至今已经举办了12届,成为福州重要的对台民间交流载体和文化品牌。
2001年1月2日,台湾地区“台马”轮运载500名香客从马祖首航福州马尾,两岸打破半个多世纪的隔绝,拉开了直接往来的序幕。2003年2月15日,马尾和马祖达成了“两马同春闹元宵”的共识。这一天,马祖仁爱小学校长何剑飞带着56盏花灯坐“金龙2号”客轮到马尾共庆元宵,成为重要的见证者。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两马”互送花灯,成为“两马同春闹元宵”的一大传统和特色,体现了“两马”民众的深情厚谊。这一年,马尾和马祖开始共同举办闹元宵活动。此后,每年正月十五前,福州市各县市特制的花灯直航送马祖;元宵节时,马祖组团来马尾,马尾也组团赴马祖,共度灯展、灯会传统佳节。2013年,福州向马祖送灯的规模更是空前,由福州马尾、鼓楼、台江、福清、长乐、罗源、连江7个县(市)区向马祖赠送的2800盏制作精美的元宵花灯,是通过一艘货轮从连江黄岐直驶对岸的马祖。
“流光溢彩饰古港,两马同春闹元宵”。2013年元宵节当晚,第十一届“两马同春闹元宵”点灯仪式在福州马尾马江剧院广场举行,出席该点灯仪式的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区委书记林飞、马祖台置连江县副县长陈敬忠、马祖知名人士陈雪生共同按下启动装置,正式拉开了以“灯耀两岸情牵两马”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两马同春闹元宵”活动的序幕。夜幕降临时分,马尾街上,家家户户点亮了门前的大红灯笼,地上的灯光与天上的星光交织,互相辉映。花团锦簇簇拥着同时亮起的5000多盏“氛围灯”,让人分不清是人间还是在天上。
“两马同春闹元宵”,以灯为媒,让两岸民众通过吃元宵、赏花灯、放天灯、猜灯谜、看舞龙、舞狮子的民俗活动方式,来解释对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遵循与膜拜。2008年6月,“马尾马祖元宵节俗”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大陆首个涉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绿云/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国台湾网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政编码:350003
Copyright 2009 Taiwan of the Fuji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