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休闲农业要成为支柱产业
福建省发展休闲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区位和人文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自然资源丰富。位于我国东南沿海,海岸线长、岛屿港湾多,森林覆盖率全国第一,陆域地形复杂多样,农业气候资源特殊,植被类型多样,素有“南方绿色宝库”之美誉,可以发展多种类型的休闲农业产业。与此同时,由于地理位置与台湾隔海相望,闽台交流合作十分活跃,一大批台胞已在福建成功投资休闲农业产业。目前,福建省已具备对接台湾休闲农业产业转移发展的优势和潜力。
发展休闲农业,福建省的条件得天独厚。福建不仅有乡土风格迥异的民俗风情,拥有建筑风格独特的世界文化遗产土楼、古民居,还有动人的惠安女风情、举世闻名的歌仔戏、高甲戏以及风味独特的农家烹饪食品。为此,发展休闲农业,对于转变福建传统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相当的优势。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休闲农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到目前,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企业近1000家,投资总额270多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年接待游客3500多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近35亿元。尤其是福州、泉州、厦门、漳州等地初步形成了点片相连的休闲农业产业群,各地先后建立了采摘体验果园、生态观光茶园、民俗风情观光村、休闲农庄(农场)、“农乐”特色村、农耕文化园区、生态休闲度假区等不同类型以及不同特色的休闲农业企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全国被认定的37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100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福建省的泰宁县和连城县获得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认定;厦门市同安区莲花罗汉山休闲农业园区、邵武市云灵山庄、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仙游县聚仙堂生态旅游山庄、永安市天斗生态文明示范区获得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认定。
为进一步发展休闲农业,在2011年出台的《福建省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表明,到2015年,福建省将重点培育6个休闲农业类型,加快发展3个都市型休闲农业集聚中心区,建设7个中心城市型休闲农业集中区,并拟建1万个农家乐。
其间,福建省将重点培育农事体验型、休闲农庄型、农耕文化型、农业园区型、农家乐、民俗风情型六大类休闲农业类型。另外,重点建设漳州、莆田、平潭、三明、龙岩、宁德、南平7个中心城市型休闲农业集中区,同时顺应厦漳泉同城化和区域间合作趋势,整合资源培育休闲农业产业集群,使休闲农业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国台湾网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政编码:350003
Copyright 2009 Taiwan of the Fuji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