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能源持续发展,早在2010年,福建省政府就出台了《福建省新能源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将新能源产业列入福建省重点调整和振兴的产业之一,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据悉,福建省目前有近一半的发电来源于清洁能源,这相对于全国70%的发电来自煤电相比较,有一定的优势,但福建省目前还缺乏新能源开发应用的龙头企业。
随着近期福州、厦门等地分别有个人光伏发电站并网发电,越来越多的人对新能源实际应用感兴趣,也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新能源产业方面创业。福建省新能源产业联盟会长、厦门大学教授李宁表示,新能源产业发展拥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但目前各个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还相对少,只有抱团发展形成联盟,福建的新能源产业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福建推动智能制造企业抱团发展
为了推进智能制造升级,促进制造企业抱团发展,福建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推动专业园区建设,搭建研发创新平台。
据悉,2014年福建智能装备制造业产值约600亿元,约占全省机械装备工业总产值10%,智能制造企业已近400家,但普遍面临规模偏小、龙头企业实力较弱、技术创新水平不高等问题。对此,福建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壮大:
一是引进和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5000万以上,智能制造整机装备、核心功能部件、工业软件等细分领域国内行业前五强、具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全球前五强,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二是推动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建设。在原有8000万元社会资本收益补差资金的基础上,2000万元,优先支持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建设。对智能装备园区项目所需的新增用地、用林指标优先支持。
三是加大智能制造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对获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福建设立研发中心或分中心,符合条件可按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的资助。
四是支持智能制造标准与品牌建设,对智能装备企业并购国内外高端品牌的,10%给予补助,对企业主导制订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每项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戈壁涯/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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