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紧扣生态林业
福建省国有林场是上世纪50年代成立初期,一开始创建就是以保护和改善生态为目的,国家投资在国有宜林荒山荒地建立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林业发展政策的调整,国有林场发展逐渐陷入了资源枯竭、经济危困的境地。
据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长杨超介绍,国有林场生态公益功能的定位已经得到了全社会广泛认同,它是我国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基本骨架。目前全国4855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达11.5亿亩,占我国国土面积的8%,其中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分别占全国相对应份额的19%、23%和17%。
杨超总站长告诉记者,在这4855个林场中,被列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1312个,列入‘长防林’工程和沿海防护林工程的分别有359个、165个。他强调,国有林场改革关系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质量,是保护和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捍卫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
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国有林场不同程度地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经济负担较重、经营区稳定问题严峻、基础设施较差、人才力量不足等问题。2014年福建省举办地、县林业局长培训班,就是为了加强基层林业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林业局局长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水平和能力,以更好地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发展。
林场职工队伍建设是保生态、惠民生的根本力量。在国有林场改革进程中,要积极重视引进改革发展亟须的高层次人才和实用人才,培养业务骨干,强化人才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经济发展拓空间、为民生福祉作保障、为科技进步作示范,给力现代林业发展。目前福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与《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已上报中央批准实施。此次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省国有林场实现经营区总面积由目前的608万亩增长到650万亩,林地面积由589万亩增长到630万亩;森林蓄积量由目前的4500万立方米增长到5800万立方米;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
相关方案明确了省属国有林场培育和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科研示范骨干作用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完善国有林场监督管理体制,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强化林场社会责任,整合优化国有林场,完善改革发展政策支持体系。(文/林山)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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