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林产业结构新亮点
闽台两地林业通过30多年的合作,接受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管理理念,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使林业产业向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结构得到了调整、优化。台资企业生产的成套家具及竹木加工制品、花卉、笋制品等林副产品保持增长势头,成为福建省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新亮点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通过合作,将吸引大批台商前来投资,推动福建省林业产业的长足发展,做强做大福州、南平、三明和龙岩四大林业产业中心集群,加快形成漳州、泉州、厦门新的林业工业中心集群以及闽西北、闽东南两大造纸产业集群,以莆田为中心进口木材为主要原料的大型木制品及家具加工产业集群,以福州、漳州为轴心的林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永安、建瓯等具有区域特色的笋竹加工产业集群,漳州、泉州、厦门沿海一带的花卉产业集群,逐步形成资源培育、加工利用和出口贸易一体化的产业链,产生良好的产业集聚效应,促进福建省林业产业跨越式发展,提升林业的整体实力。
通过合作,引进高新技术改造林业产业,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产品竟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特别是以莆田为中心的家具与木制品流通中心,以福州、漳州为轴心林产品物流中心和永安、建瓯等区域笋竹集散中心的建立,激活了林产品市场,提高了林产品产、运、销的组织化程度,拓展了林产品出口渠道,市场竞争的优势和潜力得以充分发挥,有力地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
与此同时,闽台两地有相同的文化渊源和民间信仰,经济互补性十分显著,旅游业合作前景良好。通过合作,引进资金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共同打造闽台森林生态旅游圈,提升闽南滨海休闲、闽中休闲度假、闽西客家文化、闽北森林生态、闽东山海风光森林生态旅游区的档次和水平,成为台湾同胞旅游观光和投资的重要基地。
此外,通过合作,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建立协调配套的科技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和信息交流体系,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等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以及科研攻关合作,提高合作成效。
政策为闽台林业合作提供保障
福建由于地处海防前线,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前的28年间,各项经济建设未得到足够重视,中央在福建的投资一直很少,以至全省工农业发展缓慢。改革开放后,国家加大对福建投资力度,对林业生产发展给予了巨大支持。
2004年,福建省被列为国家林业改革与发展综合试验区,福建省政府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快人工用材林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 建设绿色海峡西岸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政策、法规。《决定》指出:在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海峡西岸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随后,又相继制定了《福建省三条特色农业产业带、四大主导产业和九个重点特色农产品发展区域布局规划(2005~2010年)》、《福建省林业发展“三五”工程规划》、《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十一.五” 林业发展重点部位规划》等规划,对林业发展进行了战略性的调整,进一步促进了林业的发展。
在闽台合作方面,福建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台经济工作若干问题通知的意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在优先审批、融资,验放、办证照,放宽投资领域、投资形式、经营方式,用地方式等方面,均有利于吸引台资,为开展闽台林业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文/林林)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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