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岸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化,大陆消费者购买使用台货的需求越来越强,电子商务正成为拉动两岸贸易持续增长的重要推手,一湾浅浅的海峡将见证两岸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福建跨境电商的机遇与挑战
跨境电子商务是当前世界商品零售业中发展最快的领域,其信息化、产业化和便利化特征正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再工业化”进程,同时也给我国特别是沿海出口地区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目前,福建省已在厦门建设运营近10万平方米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形成东南国际快件及跨境电商货物集散转运中心,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依托象屿集团与厦门海关数据中心合作建设厦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成立了中兴海丝路科技有限公司等专业跨境电商企业,福建首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工作在平潭启动,福州、厦门、泉州正积极申请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福建还成为5个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省份之一,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迎来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
当前,虽然跨境电子商务整体面临着通关、支付、物流等方面难题,但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跨境电子商务正在整体不利的传统外贸环境中实现逆势增长,成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新渠道,也成为福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新手段。随着“互联网+”成为商业贸易的大趋势中,作为与台湾仅一水之隔的福建省,区位优势显得尤为凸出。为此,福建省努力寻求适合大额贸易和海外渠道拓展的新型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努力创造条件,抢占先机,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与此同时,福建省不失时期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全力支持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兴外贸电商申报跨境电商试点平台工作,开展跨境贸易。同时积极探索“走出去”路径与模式,充分利用各设区市现有资源及产业优势,加快启动一批跨境电商园区,扩大“保税区+科技园区”模式,推动跨境电商国际化进程,提高跨境电子贸易效率,以完善供应链为目标,加大知名电商企业招商力度,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整合国内企业资源、对接国际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向国际一流服务商看齐,开展规范化经营,提升服务品质,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切实可行的交易模式,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整合服务。
此外,福建省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对外合作。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应用项目的示范实施,帮助传统民营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等领域深耕细作;鼓励福建省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贸易,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福建品牌走出国门。
福建9大措施支持电商跨境业务
为进一步促进福建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7月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这9大措施包括“打造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 推动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建设”、“ 加快商贸服务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助力自贸试验区建设”、“ 推进电子商务育才工程”、“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进一步加强融资支持”等。
这九大措施中,强调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将受到照顾。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具备海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条件的区域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且场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购买或租用场所(土地)费用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年支付EMS、邮政小包、UPS等国际物流费用达200万元以上的福建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拓建经由台湾进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通路,对通过福建省口岸经台年收发海运或空运快件10万件以上,或年收发邮件2000吨以上的福建省跨境电商或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对经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统计的年进出口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按交易额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为了推动福建省的跨境电商发展,福建省将积极吸引省外电商企业,并将对落户福建省自贸试验区的龙头企业实施奖励政策。
《通知》表明,以上政策申请对象为在闽(不含厦门)工商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申请对象有关申请条件减按75%执行。并要求福建省商务厅要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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