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各地政府积极进行电商经营环境营造,相关优惠措施陆续出台,对台湾业者产生很大的吸引力。2013年12月18日至20日,由商务部和福建省联合主办、台湾业界参与协办的“台湾电商福建行”活动顺利举行。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兆麟表示,《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虽未生效,福建可以先行先试态度推动台湾电商进驻福建。
电商平台助台农产品“登陆”
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在电子商务大发展背景下,台湾专家、业者希望通过两岸电子商务平台助力台湾农特产品更好进入大陆市场。
由台湾中华农业领导人协会、两岸福治民生发展基金会、海峡两岸中小企业联合促进会共同主办的“2015.12.12两岸民间(台湾)商贸流通论坛”在台北举行,吸引230多名业界人士参加。
台湾生物产业科技发展基金会董事长、台湾农业主管部门前负责人彭作奎表示,两岸农业开展电子商务合作条件成熟、大有可为。他指出,海峡两岸电商仅天猫就已销售花莲大米展开了合作,通过两岸电子商务平台把台湾最好的农产品推销出去,对台湾农业构成利多。他希望两岸能借助电商等多渠道加速推动两岸农业经贸、技术交流,促进两岸共赢。
随着海峡两岸各项交流日益热络,两岸农业经贸交流成果显著。据统计,2008年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尚有2.8亿美元逆差,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台湾农产品进军大陆速度明显加快。2014年,台湾对大陆农产品贸易取得3400万美元顺差;台湾输至大陆农产品总额达10亿美元,大陆已成台湾农产品最大出口市场。在农产品的销售上,实施电子商务是不可替代的。据悉,随着两岸贸易的持续增长,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还会有进一步增长。
台湾中华农业领导人协会理事长黄钦荣表示,近年来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增加,2014年台湾水果出口共11万多吨,其中出口大陆占比55.1%。但台湾农产品外销大陆通路单一,对继续扩大规模形成阻碍。他强调,如今互联网发展一日千里,农产品流通体系也随时代潮流改变,希望通过电子商务手段,进一步促进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的通路更为畅通。
福建先行先试力促台湾电商“登陆”
2013年6月,《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协议》中规定15项对台开放措施在福建等少数省市实施,仅在福建省实施的就有6项。其中,允许台湾电商在福建开展电子商务产业,持股最高可达55%的相关政策,引起了两岸电子商务业界高度关注。
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兆麟表示,《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虽未生效,福建可以先行先试态度推动台湾电商进驻福建。他指出,两岸服贸协议原先有27条政策优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由于服贸协议迟迟未能生效,台湾未能实现“先到先得”。8月份内地与香港签署的《补充协议十》,包含了原先两岸服贸协议优于CEPA的措施,而且《补充协议十》2014年元旦就开始实施,实现了“先得”。
台湾东森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华无店面商务发展协会理事长廖尚文表示,希望两岸服贸协议可以尽快生效,不管服贸协议什么时候通过,台湾的电商企业已经动起来了,因此,要把握商机,寻求合作机会。实地参访,使台湾电商业界对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有了直观认识。他认为,《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后,闽台两地在电商合作方面有很大空间。
福建是电子商务大省,同时福建还有多家企业获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泉州、莆田的电商平台、电商城发展迅速,平潭综合实验区也在全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在台湾电商看来,福建的优势对他们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国台湾网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政编码:350003
Copyright 2009 Taiwan of the Fuji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