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来高度重视养老事业,长期以来,该市始终着力全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各类养老配套服务协调发展,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事业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鼓励社会资本进驻养老市场,成为加速养老事业发展的新方式。当前,福州市正计划推出多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顺利地进驻养老市场,为养老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和地区进入老龄化的标准,中国自1999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超过2亿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5%左右,已经进入了快速老龄化阶段。而老年人口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以及“未富先老”等社会经济现实,让老龄化社会问题更加严峻。
目前福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5.1%,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约占11.7%,已经进入了快速老龄化阶段,呈现出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趋势明显、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与老龄化相伴而生等显著特征。在福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将逐年加剧。
福州市早在1994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伴随着19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次生育高峰人群逐渐进入老年群体,规划期内老年人口数量加速增长趋势愈加明显。
根据相关调查,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长寿老龄化”、“少子老龄化”“迁移老龄化”和“纯老家庭”比例不断升高等特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趋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将逐步下降,社会老年供养系数逐步上升,家庭养老能力明显弱化,老年人对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护理、紧急救助等服务需求正在迅速增加,社会对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将不断扩大。因此,加快建立健全与计划生育体制相关联的养老机制,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解决日益弱化的家庭养老功能,已成为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
目前,福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但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存在着社会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乏力,养老服务场地受限、机构缺乏,结构不合理,老年人入住率较低,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缺口大、民营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受权益保障难、资金筹措难、场地选择难等困难制约。在这一形势下,急需探寻符合福州市实际的养老模式,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科学配置社会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养老设施。
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养老市场
福州市历来高度重视养老事业,长期以来,该市始终着力全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各类养老配套服务协调发展,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事业发展受到越来越多市民关注,鼓励社会资本进驻养老市场成为加速养老事业发展的新方式。目前福州市正计划推出多项优惠政策,进一步保障项目供地顺利,让社会资本更加顺利地进驻养老市场,为养老事业加速注入新鲜血液。
2015年前后,养老用地多以各级公立养老院为主,而在2018年前后,以福建海峡健康养老中心为代表的一批民营资本项目开始陆续进入市场,为养老事业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活力。
近年来,福州市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方便民营资本进入市场。一方面,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和建筑物主体结构,保证建筑和消防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办公楼、厂房、学校等房产进行装修改造后办理养老事业;另一方面,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且经行政主管核定为非营利性质的,可采取划拨形式供地,划拨地价按同级别住宅基准地价扣除规费部分、征迁成本二者择高确定。此外,为降低投资成本,社会力量投资的养老项目出让(租赁)年限可按需设定。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规划,到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将达到40张,城市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达到0.15平方米以上。大部分新建住宅区都要按照相应标准配建养老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在规划编制中也已预留相关用地,养老产业的用地与供地需求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福建省台港澳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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