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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闽台交流之窗

2018年09月28日 15: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5月,福州市出台《关于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训补贴办法》。今后,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之间、在台湾地区高校就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榕实习实训时间为一个月(含)以上的台湾大学生,可以获得相应补贴。根据《办法》,对来榕实训的台湾高校学生,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6个月;给予每人1000元往返交通费补贴和不超过25元/人/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在实习实训开始前一个月,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实习计划,经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备案预核准,报市人社局、台办、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政府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训补贴项目。

  5月,福建省首家台资演艺经纪机构——厦门市量能文化演艺经纪有限公司已于日前落户厦门自贸片区。厦门市量能文化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由台湾前艺人、台湾量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彭康育发起,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经营性演出及经纪业务。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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