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加大对台引才力度
厦门市台办副主任谢永福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厦门市对台工作成效。
落实同等待遇政策。今年2月28日,中央“惠台31条”出台后,厦门市迅速贯彻落实,并于4月10日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厦门60条”)。目前,中央“惠台31条”均已在厦门得到落实;福建“66条实施意见”中有65条已在厦门落地;“厦门60条”已全部落地。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人才配套政策,鼓励支持台湾人才在厦就业创业。维护台胞合法权益,1-10月,受理台胞投诉求助案件132件,结案率99.2%;救助滞留台胞33人次。
开展转型升级服务。支持台企技术改造,今年共有35家台企获得6710.76万元资金补贴,依托北大创业训练营、台湾中国生产力中心加强台青创业辅导,为台企开展咨询“义诊”。创新台企融资模式,去年以来共为11家台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7600万元;推动台企赴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目前已有230家台企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加强对台经贸合作。在大陆率先向台湾企业开放电力建设施工市场,引进首家获得大陆电力设施资质采认书的台湾独资企业勇帅电气公司;福建省首家台资独资演艺经济机构厦门市量能文化演艺经济有限公司落户厦门自贸片区;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正式开业。1-10月厦门市新批台资项目657个,同比增长14.1%;合同使用台资11.3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5亿美元;厦台进出口贸易额33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批准赴台投资项目3个,投资额6458万美元。
加大对台引才力度。持续搞好两岸人才对接,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征集选聘台湾人才,目前共评选出195名台湾特聘专家专才。提升完善两岸青创基地建设,全市共有30多家两岸青创基地,就业创业台胞超过3200人,其中国家级基地7家、省级基地10家,累计兑现扶持资金约5000多万元。(文/之光)
[责任编辑:福建省台港澳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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