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闽委〔2018〕31号),省委台办首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办的指导下,省委台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积极推动闽台各领域交流合作和人员往来,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在形成,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创造了基础和条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机关文明建设水平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省委台办从2006年开始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对台交流交往、经贸合作、对台宣传、台胞维权等工作均在全国位居前列,得到了中央领导、中央台办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2015年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栏目连续播出我省服务台商台胞经验做法的专访,当年2月岛内政要致函时任省委书记尤权就台商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表示感谢。在2017年厦门金砖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中,省委台办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7位同志受到省委、省政府表扬,联络处被授予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职工林宏洲荣获由国家卫计委、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表彰的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三年创建过程中,省委台办全体干部职工全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展现出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成绩来之不易,但成绩也只能代表过去,我们要将第十三届文明创建的成果转化为新一届创建工作的良好基础开启新的征程,省委台办全体干部职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推动省委台办各项工作稳步向前,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