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宋出版史上,朱熹是一位极为特殊的出版家、刻书家。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朱熹刻书种类众多,却几乎没有实物保存下来。关于朱熹刻书种类,笔者曾据《朱文公文集》中的序、跋、书信所记,参以诸家书目列出三十多种。主要刻本,有《论孟精义》三十卷、《近思录》十四卷、《周子通书遗文遗事》一卷、《韦斋集》十二卷附《玉澜集》一卷、《南轩集》四十四卷、《武夷精舍小学之书》六卷、《四书章句集注》十九卷、《古易》十二卷、《音训》二卷、《稽古录》二十卷等。
从刻书地点来看,闽、浙、赣、湘,宦迹所至,朱熹均有刻书。因此,他实际上是一位相当有成就的出版家。但在流传于世的宋刻本中,几乎没有一种可以肯定是朱熹本人所刻印的古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其二,朱熹还是开理学家刻书,引发版权、著作权之争的第一人。朱熹在武夷山、建阳讲学著书期间,他的书稿往往被建阳书坊盗印。见于朱熹《文集》记载的,就有《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周易本义》《伊洛渊源录》等一批当时在建阳编纂,但尚未完稿的半成品被书坊“不告而刊”。
由于盗版事件屡屡发生,因此,到了嘉熙二年(1238年),朱熹弟子祝穆在建阳麻沙编成《方舆胜览》《四六宝苑》二书,遭到书坊竞相翻刻后,他接受了其师朱熹当年只是被动地追稿的教训,主动出击,借助于当时政府的力量,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告,四处张贴。从而促使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版权文告的诞生。
其三,朱熹同时也是以著名学者身份出入家刻和坊刻,乃至引起其友人非议的人。南宋乾道年间,朱熹由于奉祠家居,仅领半俸,生活陷于“艰窘不可言,百事节省,尚无以给旦暮”的困境之中。为摆脱窘境,使其学术研究能够顺利进行,他在当时全国最大的刻书中心建阳崇化,刻书林立之处也开设了一间“书肆”,从事图书印卖的商业活动。试图以此维持生计,弥补其俸禄之不足。
对朱子刻书,其友人张栻曾来信劝告阻,认为此举不妥。信中说:“比闻刊小书版以自助,得来谕,乃敢信。想是用度大段逼迫,某初闻之,觉亦不妨,已而思之,则恐有未安者,来问之及,不敢以隐。今日此道孤立,信向者鲜,若刊此等文字,取其赢以自助,切恐见闻者别作思惟,愈无灵验矣。虽是自家心安,不恤它说,要是于事理终有未顺耳。为贫之故,宁别作小生事不妨。此事某心殊未稳,不识如何。见子飞,说宅上应接费用亦多,更深加樽节为佳耳,又未知然否?”(张栻《南轩先生文集》卷二十一)
张栻的所谓“事理”,实际上,也就是知识分子“君子羞于言利”“君子固穷”之类的传统偏见而已。朱熹设书坊刻书,一方面是由于他长期生活在武夷山和建阳,受建阳刻书业的影响至深而产生的举动;一方面对建阳刻书业而言,尤其是在刻本内容的选择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宋明时期,建阳刊刻出版的有关考亭学派学者的著作,朱子理学、传统儒学方面的书籍数量众多,与此大有关系。
通过了解朱熹的刻书之举,我们可以见到朱熹在世时一介寒儒的真面目,以及他在建阳为改善自身经济状况而奋斗的一段经历。
除了建阳之外,朱熹在外地刻书,种类最多应该是在漳州。或者说,在漳州历史上,以个人之力刻书最多的是朱熹。他在南宋绍熙元年(1190年)四月至次年(1191年)四月,前后不过一年的时间里,就刊刻出版了《易》《诗》《书》《春秋》四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此外,还有《近思录》《家仪》《乡仪》《楚辞协韵》等书十几种。他在《答刘伯修》书信中说:“尝患今世学者不见古经,而诗、书小序之害尤甚。顷在临漳刊定经子,粗有补于学者。”由此可知,朱熹在漳州刻印的儒家经典,是删除对学者理解这些经典有“害”而无助的、前人强加的“小序”之类,而欲恢复其原貌的“古经”,这便是其“临漳刊定经子”的白文无注本。这些书与《近思录》《家仪》《乡仪》等,基本上都是朱子为其创建的书院,或为整顿当地官学而印行的教材。他曾将漳州所出版的图书比较完整地送了一套给他的弟子——曾在武夷精舍从学的成都双流县人氏宋泽之。他在《答宋泽之》书信中说:“人还,无以为意,临漳所刻诸书十余种谩见远怀。书后各有题跋,见所为刻之意。《近思录》比旧本增多数条,如‘买椟还珠’之论,尤可以警今日学者用心之缪,《家仪》《乡仪》亦有补于风教,幸勿以为空言轻读之也。”
从书信内容来看,不仅有漳州刻书的大致数量,部分刻本的书名,以及出版这些书的目的,如“有补风教”等等。
朱熹为何如此重视刻书?这是因为在中国古代,传播思想的主要途径仅有两条。一是口头传播,即开课讲学。其局限是受到时空的限制,一堂课了不起数十百人,且不能久远,影响有限。二即图书传播,白纸黑字,印刷装订成册,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读者随时随地可以阅读,是当时最先进的传播媒介,故朱熹以当世大儒出任地方长官,就必然重视刻书出版,以推行他的道德性命学说为主体的理学思想。而在客观上,此举对这些地方的出版业无疑产生积极的推动和影响。这种推动和影响,逐渐体现在此后漳州等地的刻书事业发展中。(方彦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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