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经福建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局长王丰在新闻发布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部《办法》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快递行业发展为主旨的省级政府规章,对促进全省快递行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说,福建省地处对台快递交流的最前沿,《办法》还专章鼓励闽台快递交流合作。
《办法》填补福建省快递行业立法空白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正逐步成为社会生产和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服务方式。福建省快递行业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1289家快递企业及网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2014年全省快递业务量完成6.6亿件,同比增长48%;业务收入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32%。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均排名全国第6位。
2014年福建省人均快件量18件,是全国人均快件量的近两倍。福州、厦门、泉州、莆田4个城市进入全国城市快递业务量排名前50名。在2014年“双十一”期间,全省快递企业共收寄快件3000多万件,同比增长60%;投递快件1800多万件,同比增长51%。其中,日均收件量430万件,日均投递量255万件,分别是日常业务量的2.6倍和2倍,增幅明显。
在快递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快递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与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快递行业与关联产业协同程度不深,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企业用地难以及快递人员投递难等方面的问题也成为制约快递行业整体发展的瓶颈问题,快递行业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在这样的背景下,福建省于2012年正式启动了立法工作,历时近3年时间,终于促成了《办法》的顺利出台。
近年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对快递行业发展作出指示,肯定快递业是中国经济的“黑马”,“是服务业的关键产业,是代替传统流通方式、刺激消费升级的现代产业,是物流领域的先导性产业”。2014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进快递与电子商务、制造业联动发展,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顺畅对接,支持解决城市快递车辆通行难等问题。
《办法》的出台既填补了福建省快递行业立法的空白,也为各地制定支持快递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借鉴,是福建省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重要体现,对于促进福建省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快递行业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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