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构筑农村养老服务平台
明溪县是农业县,大部分人口都在农村,随着经济大潮的冲击,许多年轻人出国闯荡欧洲,一部分年轻人到沿海省份打工赚钱,剩下的只有留守老人和孩子,尤其是许多缺少知识的老年人生活过得孤独、寂寞。
201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通知》相继出台后,明溪县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搭起了文化娱乐、就餐等照料服务平台,不断充实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截止2014年底,分别由中央、省、县三级彩票公益金共投入700多万元,全县共建34个农村幸福院,占全县行政村的38.6%,为农村老年人搭起了文化娱乐、就餐等照料服务平台,不断充实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为保障平台稳步夯实,明溪县积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提高老年人基本养老、基本生活等保障水平。一是多方面落实老年人福利优待政策,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和全面落实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二是多渠道救助帮扶贫困老年人,连续三次提高低保标准,共有938名城乡老年人受益,并对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每人每增补100元,全县共有178名低保老人受益。全县299名农村五保对像月人均补贴水平达515元,比2010年增长2.66倍;三是多举措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结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建成9个农村五保“幸福园”,惠及45名五保老人。
与此同时,结合建设村的实际情况,规范设立幸福院的“四室一厅一所”即:休息室、活动室、阅览室、健身康复室、餐厅、室外活动场所,并根据需求配足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幸福院具备基本的就餐、娱乐、休息等功能,使幸福院真正成为农村养老的平台。
记者在该县采访了多家农村幸福院,看到许多老年人兴致勃勃地在打牌或打麻将,还有一些有知识的老年人在图书室读书看报。在幸福院里,他们各取所需,参加各种不同的娱乐活动。同时,他们还可以在幸福院里烹调自己喜欢的饭菜,其乐融融。
为进一步办好养老机构,明溪县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引导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使民办机构床位数获得了大幅度增长。据统计,截止2014年底,全县民办养老机构的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和床位150张,分别比十二五初增50.3%、66.67%。
此外,明溪县民政局为丰富助老志愿服务活动,还开展了“情牵敬老院.爱心志愿行“活动,与县工行、移动等九家单位企业合作,已建的农村幸福院也相应的成立志愿服务队,助老志愿活动向精神关爱层面延伸。【陈国明(首席记者)/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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