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公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可以“零首付”。事实上,这一政策于2013年9月29日起,已经在上海自贸区试行。自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在这片位于长江口的28平方公里土地上,新设企业户数呈现爆发式增长,充分显示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蓬勃生机。目前这一制度已开始在全国推广。到2014年第四季度,上海自贸区将形成约30条成功经验向全国复制和推广。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获批
2013年8月22日,商务部网站发文称,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这相当于上海市面积的1/226。
外高桥保税区,是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规模最大、启动最早的保税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是2003年设立的中国内地第一个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洋山保税港区,是2005年设立的中国内地第一个保税港区,规划面积14.16平方公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设立于2009年,规划面积3.59平方公里。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该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在试验区内,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3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时间为期3年。
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贸区,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建立与试验区相适应的监管等制度环境等。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公布了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目标是经过2—3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建立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将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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