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四大创新制度可复制推广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从改革内容来看,涉及金融、贸易和政府职能转变几个方面;从中国整体改革进程来看,上海自贸区改革是下一步中国经济改革试验田,是中国在经济改革中新的探索。
2013年3月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调研期间考察了位于浦东的外高桥保税区,并表示鼓励支持上海积极探索,在现有综合保税区基础上,研究如何试点先行,在28平方公里内,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5月16日,上海自由贸易区项目在国家层面获准立项。
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带给邻居的不是“虹吸效应”,而是“溢出效应”。因此,一些区域还率先提出要分享自贸区的“溢出效应”。 因此,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周边的苏州、南通等城市,多次派人来学习。学习重点不是“招商引资”经验,而是如何通过政府改革,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由于一开始就并非设定在政策洼地,其监管思路和方式的转变,更容易被复制推广。上海各区县因“近水楼台先得月”,以自贸区为“坐标”,纷纷出台全面改革的“路线图”。上海黄浦区率先推出负面清单,着力打造更公平开放和透明的市场环境;静安区提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鼓励清单”服务模式、推进贸易便利化等;在郊区松江,政府改革的“自我革命”已将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压缩2/3……
在上海自贸区改革中,负面清单是备受瞩目的一项,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尝试。在上海负面清单制度试验半年后,国务院要求逐步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广州已发布了3705项行政职权清单并上线接受社会监督,浙江省也要求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等理念正在深入人心。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指出,只有监管思维得以转变,自贸区的试验田才能发挥出作用。负面清单的设立,使过去一些桌面之下的“潜规则”都成为台面以上的“明规定”,有效增强了行政透明度,减少了行政成本和寻租空间。
有专家分析指出,对新设的自贸区,上海自贸区的阶段性成果中有四大创新制度可复制推广,一是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二是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三是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四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岩鹰/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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