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17个示范基地发展林下经济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大对林下经济的支持力度,这为福建省进一步释放林业活力,发展林下经济,有效挖掘和利用丰富森林及林地资源,改变林区经济落后面貌,提高林农收入,推进生态省建设指明了方向。
为解决林下产品地方特色知名范围小、林下经济经营管理不科学、福建省林业缺少龙头企业带动,品牌建设不足及林下产品知名品牌较少和林农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意识不强等问题,福建省支持林农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引导林农加快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立提供林下技术经营管理服务体系,推广林下经济发达地区经营模式,支持林农成立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合作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林下经济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与此同时,福建省加大了林业科研投入,及时转换科研成果,以科技支撑林下经济,帮助林农掌握科学技术。同时要加强与农林院校合作,加大林下经济研发费用投入,引导相关专业人群流向林下技术指导岗位,解决林下从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支持林下种养科研,及时转换科研成果,推广适宜种养新品种,并指导林农生产,保证林下经济各项技术措施实施到位,提高对新技术设备和新技术的使用能力。
近年来,福建省高度重视帮助企业做好林下产品产地认证,深精加工林产品,打造一批名牌产品,建立林下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培育龙头企业,延伸福建省林下经济产业链丰富林下产品流通渠道,以降低林下产品价格,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福建省还加大了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强林下经济指导服务,切实为林农谋利益。政府部门加大林下经济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林下产业指导服务职能。把对林下经济发展的资金政策支持纳入扶持农业、植树造林等项目扶持范围。并拓宽林农融资渠道,建立林下经营风险规避机制,重点扶持林下经济典型示范基地、龙头企业,通过林下经济补贴、无偿提供种苗等方式支持林下经济发展。
漳州力争2020年林下经济产值破百亿
如今,林下经济的热潮在八闽大地掀起并获蓬勃发展。闽南漳州市于2014年初正式出台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表明,力争到2015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80万亩以上、产值36亿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80万亩以上、产值100亿元以上,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竞争力较强的林下产业体系,促使农民林下经济收入显著提高。
根据漳州市森林资源条件,漳州市将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花卉等,力争到2015年发展面积达到20万亩、产值6亿元以上。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主要发展以笋罐头、软包装笋等系列绿色食品为主的竹笋加工和森林药材、森林果品等加工项目,力争到2015年产值8亿元以上。森林景观利用将利用森林景观、自然人文景观建设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森林公园、森林人家、林业观光园区等森林旅游景区,力争到2015年发展面积达到30万亩,年综合收入6亿元以上。
在区域布局上,漳州市将林下经济发展区域划分为沿海平地林下经济建设区、低山丘陵林下经济建设区、山地林下经济建设区。其中,沿海平地林下经济建设区将重点推广林药、林菌、林苗、林花等模式,并因地制宜发展林下产品加工和适度发展以东山县东门屿、马銮湾和云霄县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等为代表的沿海森林旅游。山地林下经济建设区主要发展以虎伯寮自然保护区、天柱山国家森林公园、漳州青少年碳汇教育基地等为代表的生态教育游;以云洞岩、瑞竹岩、灵通岩、太极峰等为代表的生态观光游;以乌山、车本村、谷文昌纪念馆等为代表的红色教育游以及森林人家、农(林)家乐等森林休闲游。
在保障措施上,市级财政自2013年起连续3年,每年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林下经济发展补助。在加强示范基地建设上,该市力争用3—5年时间,在全市打造20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其中南靖、漳浦、华安、诏安、平和等县2—3个,其他县(市、区)、开发区1个以上,扶持20个以上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遥远/文)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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