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城市福州:全面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
近年来,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全面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自2014年7月批复同意福州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来,全市共完成造林绿化25.9万亩,建成区公园、道路、小区、单位、附属绿地绿化面积6420亩,新增森林面积2775亩;建成区森林覆盖率25.4%,绿地率39.5%,绿化覆盖率42.9%,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平方米,市民出门平均500米即可到达休闲绿地,已全面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达到或超过省级森林城市各项指标要求,初步显现“绿城、花城、水城”的生态宜居城市风貌。作为省会城市,福州市森林覆盖率、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等指标均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已具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基础。
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中,福州市通过城市公园及片林建设、内河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城区街道树补植修复、市区城市绿道建设以及新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增加广场、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面积,高品质建设了福州沙滩公园、花海公园、马尾东江滨公园、飞凤山公园、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绿化等项目,以城市滨河步道为网络,构建慢行旅游活力大道、市域特征景观带、地区生态安全长廊,打造城市“绿廊”骨架,形成“沿江、沿河、环湖、达山、通公园”的城市绿道系统,重点提升建设二环“景观环”和三环路“绿色生态环”。
据统计,福州全市中心城区规划绿道132条,完成西湖—左海绿道、白马河绿道、晋安河—光明港绿道、鼓山登山绿道、北江滨—东江滨绿道等100多公里。全市建成区新建、提升公园绿地74个,提高森林覆盖率0.7%,乔木栽植面积占绿地面积的71.2%,开发区、校园、厂区、住宅小区、军营绿化覆盖率均达30%以上。
“创建森林城市,共建绿色家园”是福州市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市坚持森林城市建设人人有责,突出市民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与满意度。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对福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了多次报道并给予积极评价。据悉,福州市已于2015年10月30日顺利通过省级森林城市考评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现重要的阶段性目标,力争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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