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鼓励加强闽台体育产业合作
2015年8月17日,福建省发改委联手福建省体育局当天在福州发布福建省促进体育消费十条举措。鼓励加强闽台体育产业合作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福建提出大力吸引台湾体育企业来闽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闽台运动装备器材制造产业对接专业园区。
同时,对台商在福建设立的体育用品研发中心进口用于研发的技术、设备,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全额返还增值税。
此次福建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十条措施》,是福建结合目前产业发展状况提出的新的促进措施,从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进一步丰富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据悉,福建省在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的同时,也将在财政方面对体育事业给予支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点培育扶持形成五个以上国际品牌赛事、十个以上国内品牌赛事,支持各地实现“一市一品牌,一县一赛事”办赛目标;每年安排7000万元资金支持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设施。(文/临安)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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