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关于接待用酒管理制度不健全,领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专门制定《省委台办公务接待用酒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从严采购。购买流程为秘书处提出用酒购买需求,办分管领导审核,办主要领导审批,工作人员购买。购买过程中,先由秘书处负责人会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市场考察,货比三家,然后按照办里接待用酒品质需求,由两人以上同行购买接待用酒。二是即时入库。所购买的接待用酒,由商家直接送到办机关交由仓管员造册登记入库,统一管理。三是审批领用。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根据接待用酒需求,到仓管员处填写用酒领用单,经由秘书处负责人签字后领用。四是剩酒入库。接待过程中,没有消耗用完的接待领用酒,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带回,并由仓管员造册登记入库。五是监督检查。办机关纪委定期(一个月)对秘书处接待用酒购买、使用及落实相关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确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六是人员轮岗。对经办岗位人员进行轮岗调整,规范管理机制。
(四)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方面
1.关于未按要求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巡视反馈后,室务会议为确保认识到位、整改到位,组织职能部门同志再一次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沟通汇报,明确应当事前报告的事项,做到切实遵守、准确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室务会议一年两次听取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的机制,健全谈心制度,室务会议召集人、分管干部工作的办领导以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定期找机关干部谈心,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在室务会议的统一部署下,机关党委加强对台办干部队伍现状的分析,强化对干部工作的统筹安排,突出干部队伍梯次建设,力求建立合理的干部轮岗调配机制。同时,积极争取盘活有限的编制职数,以促进干部队伍健康有序成长。
2.关于提任干部未认真查阅个人档案的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查找原因。当事人我办经济处陈肖兴同志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有三个,分别为1963年2月、1964年2月和1965年2月。2014年4月拟提任陈肖兴同志时,由于当时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尚未开展,机关党委人事干部就以组织上一直掌握的出生时间1965年2月为准,其未超过50周岁,所以没有书面征求省委组织部意见。2015年2月以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开始。根据中央组织部组相关文件精神,出生年月按照档案材料中“最先最早”和“公平公正”原则确定,不能重复得利,经省委组织部审核,认为陈肖兴同志出生年月应按入团志愿书登载年龄确定。2016年7月经我办室务会议研究确认其出生年月为1963年2月。二是切实进行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闽委组通[2015]30号)规定的贯彻落实,对拟选拔任用、交流任职、军队转业的干部,办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人员和新进干部队伍的人员,均严格进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目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薄弱状况,拟增配专职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及时补充收集档案材料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档案管理的无纸化和电子化。
3.关于个别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经调查发现,台胞接待站李忠惠同志因对房产面积申报条目认识有误,在填报2015年个人事项申报时,把其在鼓楼区五凤街道江厝路70号广厦湖前小区5号楼602单元的住房面积(74.79平方米)与一层附属间面积(10.36平方米)简单相加,填报为房产面积85.15平方米,而未按照房产证上细列方式(即住房面积与附属间面积分列)填报,造成“漏报”、“填错”现象。室务会议对李忠惠同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李忠惠同志提交了书面检查,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五)其他方面
关于涉嫌挤占、挪用专项工作经费,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
主要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巡视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堵塞漏洞。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对专项经费使用的范围、规定等进行再学习,对以往列支不规范的科目进行调整,保证经费使用科目列支准确。三是建章立制,草拟制订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其使用范围、项目、标准和申报程序,实行单独建账或科目,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多形式督查,并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五是从2016年度起,对当年度及今后每年度的所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健康有效使用。
[责任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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